带好行驶证以备检查
两面牌只挂前面一块,怕被偷就只带证不挂牌,占用机动车道骑行……25日起,针对6类电动车违法行为,鼓楼警方开展专项整治。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专项整治也是为推进市区摩托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车限制通行作准备。警方同时提醒,今天是市区旧电动车报牌的最后一天,请抓紧报牌。
鼓楼重点整治电动车6类违法
25日下午起,鼓楼交巡警大队和鼓楼10个派出所在全区全面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整治。其中,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的6类违法行为:
1.应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未登记就上路行驶;
2.实行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安装、悬挂号牌;
3.未在非机动车道骑行,而占用人行道或者机动车道;
4.不服从民警现场指挥,违法载人(指12岁以上)等;
5.非机动车逆行;
6.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包括闯红灯等。
其中,第一、第二项,目前主要以警告为主,后4项则罚款20元。
25日15时30分,记者来到五四路/湖东路口时,该路口3名民警和2名协管员正在执法。短短5分钟内,就有15辆占用机动车道的电动车被拦下。记者注意到,这15辆车中,仅2辆是挂了牌的上牌电动车,一辆是仓山牌的20890,另一部是鼓楼牌的15766。
仓山20890牌电动车被拦下时,发现该车只挂了前面的牌,后面没有挂。民警问车主:“还有一面牌呢,怎么不挂起来?”车主答:“在家里。都说会被偷,所以另一面我就留在家里,备用。”车主甚至反问民警:“另一面不是备用的吗?”民警被问得有点哭笑不得,只能再次明确告知:按规定,两面牌都要悬挂,一面挂前面,一面挂车后面。
这边正在处理,另一名民警又拦下一辆电动车。车主忙不迭地掏证件:“我这是合法的,有牌,证还带着呢。”不过民警怎么找,都没发现该车的牌挂在哪里。原来,该车主也是怕车牌丢了,所以一直没挂牌上路,而只随身带着鼓楼15630牌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对此,民警进行了警告处罚,告知要马上进行安装。
在1个小时的采访中,记者发现,湖东路口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现场较突出,而五四路段,未上牌电动自行车闯禁行违法则非常明显。1个小时,该路口就处罚了50起电动车的各类违法。
已上牌电动车请正确挂牌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车辆号牌,驾驶人应随车携带《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允许搭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
以上,是《电动自行车行驶证》背面的“交巡警提示”内容。但记者在昨日的整治现场发现,即使随身携带行驶证的车主,也鲜有了解这些提示的。
鼓楼警方同时提醒,鼓楼区的五一路、五四路、八一七路、古田路等路段限电限摩,但已上牌电动自行车不在限制范围内,其已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围,可以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因此如果已上牌了,应正确悬挂号牌,并带好行驶证,以备检查。
26日是市区旧电动自行车报牌的最后一天。市交巡警支队通报,市区从4月26日至5月23日,28天累计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81572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