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虔城电动车加装顶篷 交警称擅自改装属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赣州网(叶海燕、喻晓佩)    2010-5-25 8: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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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近期,虔城街头出现不少加装了顶篷的电动车。对此,市交警部门指出,擅自改装电动车属违法行为,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近期,虔城街头出现不少加装了顶篷的电动车。对此,市交警部门指出,擅自改装电动车属违法行为,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5月23日下午,记者在赣州市阳明路某电动车修理店看到,一辆崭新的电动车因发生碰撞多处受损。车主王女士告诉记者,这都是安装顶篷惹的祸。近期,有时持续下雨,有时又艳阳高照,骑电动车者经常遭受日晒雨淋。看到路上有人给电动车加装了遮阳挡雨的顶篷,王女士很是羡慕。于是,王女士找到修理店,也给电动车加装了顶篷。起初几天,王女士感觉很不错,免去了部分日晒雨淋之苦。没料到,23日上午,王女士骑电动车行至赣江路中段,打算拐进一条小巷时,一辆摩托车从后面驶来,双方避让不及相撞倒地,所幸车速均不快,两人只是受了一点轻伤。

  一名电动车销售人员表示,加装了顶篷的电动车虽有部分遮阳挡雨功能,但有几个缺点:一是车头受限,灵活度大大降低,不便于驾驶;二是车身比以前要宽,更为占道;三是驾驶人视线受限,无法通过后视镜看到身后的车辆和行人,即使转身往后看也看不全面,这些都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

  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赣州市已启动新的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交通工具须注册登记。相关法规规定,禁止改变非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已改变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如果是给“超标车”加装顶篷,交警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相关链接:骑电动车逆行撞伤他人

  5月22日上午,市民肖女士骑着电动车在赣州市东阳山路逆向行驶,与正常行驶的另一辆电动车相撞,造成另一辆电动车的驾驶人刘某当场晕倒在地。

  事故发生后,值勤交警立即联系120急救中心。随后,刘某被抬上救护车。目前,刘某正在医院接受救治,初步诊断为颅内出血。

  中心城区南门口综合改造期间,部分路段实行单向通行,但仍有部分电动车驾驶人逆向行驶。不少市民认为,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须加强,相关交通管理措施也应该尽早出台。

关键词:赣州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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