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区电动自行车登记报牌自4月26日起实施,将于5月26日截止旧电动自行车登记报牌。
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本办法颁布前市区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应当在登记通告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登记报牌手续。
福州警方提醒市民,尚未办理旧电动自行车登记报牌的车主,尽快在5月26日前到辖区电动自行车报牌点办理登记报牌,届时将停止旧电动自行车登记报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