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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超标车开展回购 起价两百
来源:海峡都市报(阙文龙)    2010-5-4 8: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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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指导价为200元~1000元,政府按回购价的20%给予车主补贴,6月30日后补贴取消

  关注榕城交通大整治

  福州市交通整治办昨日消息,福州市区超标电动车从明天起至6月30日回购,回购指导价为200元~1000元,政府按回购价的20%给予车主补贴,6月30日后补贴取消,届时,车主与销售商自行商议超标电动车的最低回收价,实行自由交易。

  回购对象 今年4月16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

  “目前首批列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35家电动车销售商,现大部分已与福州市贸发局签订了“超标电动车回购承诺书”。昨日,福州市贸发局相关人士说。

  据了解,凡是2010年4月16日前在福州市五城区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都属于这次回购车辆的对象,回购采取车主自主选择的办法。

  目前已与福州市贸发局签订了“超标电动车回购承诺书”的电动车销售商,将在回购场所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回购价格,超标电动车最低回购价格将超标电动车的原购价分三个档次:2000元(含)以下、2000~2800元(含)、2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分四个档:一年以内、一至二年以内、二至三年以内、三年以上。指导价为200元~1000元,此外,福州市财政局按回购价的20%给予车主补贴。比如,一辆超标电动车车主与销售商商定的回购价是1000元,那么政府将给车主20%的补贴,即为200元,20%的补贴由销售商代付,车主通过回购可以一次性拿到1200元。

  商家拒绝回购将受处罚

  福州市贸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列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销售商,如拒绝参与回购,在回购过程中有欺诈车主、骗取补贴、消极回购或擅自终止回购等行为的,由市质监局将其经营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列入禁止目录,并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罚。投诉电话:12312。

  是否回购 多数车主在观望

  福州一电动车经销户林先生说,回购回来的超标电动车厂家绝大部分不愿回收,如果要他们大量回购电动车,资金周转肯定比较困难,如果质量还比较好的电动车还可考虑转移到八县(市)卖。

  “骑了两年多的电动车才值五六百元,而且禁止超标电动车通行的城区今年内是在鼓楼范围内,其他城区照样还可以骑,因此我们不想考虑回购。”市民吴女士说。

  昨日,记者在东街口、南门兜、白马路、国货路等地调查了部分超标电动车车主,目前他们大多还在观望。不少市民表示,不愿把超标电动车拿去回购,仍想再骑,或拿去换购达标车。

关键词:福州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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