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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电动车26日起登记报牌 只收取牌证工本费10元
来源:福州新闻网     2010-4-26 1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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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电动自行车26日开始登记报牌,根据规定,五城区办理登记报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且列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电动自行车26日开始登记报牌,请您看清注册报牌服务指南和报牌流程示意图。”25日下午,温泉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汤边、汤门、琼河、东大和东湖5个社区警务室,向社区居民说明电动自行车集中报牌注意事项。

 

  26日是市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报牌首日。市公安局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各设立1个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具体地址如下:鼓楼区在西二环路杨桥河南社区南50米;台江区在学军路100号区劳动技校内;仓山区在闽江大道金山文体中心观礼台楼下;晋安区在红光路交巡警大队;马尾区在罗星西路15号政务中心。

 

  为方便群众,鼓楼公安分局在确定一个集中报牌点的基础上,指定10个派出所在社区警务室和人流量较大的路段,设置50个查验点,先行查验,再登记报牌,避免拥挤。

 

  根据规定,五城区办理登记报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且列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登记报牌时除了收取物价部门核定的牌证工本费10元外,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关键词: 福州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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