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昨日发布通稿,决定从2010年4月26日起对市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等区内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办理车辆登记。
目前,各区只开设了一个报牌点,主要是考虑合格的电动车数量并不多,且报牌持续时间长,不会造成积压问题。马尾报牌地点也已经确定,在马尾区罗星西路15号政务中心。至此,五区报牌地点全部确定。
未列入目录、但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现场经相关部门认定合格的,也可以报牌。(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