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福州经销商,应向福州市目录管理办公室申请,纳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选购目录。9日上午9时,首批申报工作结束,41家申报单位的214个型号规格的电动车申请纳入选购目录。根据初步审核,其中有近半数型号的电动车不合格。
半数申报电动车不合格
重量超标问题严重
9日,记者来到目录管理办公室受理地点——福州市质监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工作人员称,9日上午9时,首批申报工作已经截止。41家申报单位的214个型号规格的电动车申请纳入选购目录。
据悉,目录管理办公室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重点对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千米/小时、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瓦、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毫米这6项指标进行了审核。结果发现,约半数的电动车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问题是重量超标。此外,部分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时间是2007年或2008年的,是否与现在的实际情况相符还有待审核。
市质监局将与市工商局、市法制办等单位共同研究讨论申报名单后,再经市政府领导小组研究,才能审定哪些型号的电动车能纳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选购目录。
待《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版)出台后,或将开始第二批的申报工作,目前时间还未确定。
大多电动车店已经提前关门
根据规定,4月10日起,福州城区所有电动车销售店将暂停销售电动车。9日记者走访了福州市几处电动车销售店铺较集中的地区,发现绝大多数店面已提前关门,部分店面甚至已经转租。
在香格里拉酒店对面的新权南路上,本来开着七八家电动车销售店,如今均已关门;在其中一家正在装修的店面,工人告诉记者,店面已转租,不再销售电动车。在仓山、台江的多个电动车销售集中地区,均是冷冷清清的场面。(陈鹤/文 叶诚/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