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3日,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实施方案>及确认新增补贴品种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各地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明细表》中,十家省份选择了电动自行车,电动车将成为第十大家电下乡品种。
江西省是选择电动自行车的省份之一,据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把电动自行车作为新增项目上报主要是考虑到方便农户,并为电动自行车做更好的推广。最终确定电动自行车作为新增家电下乡项目上报是由江西省商务厅决定的,具体招商政策和实施方案均由江西省商务厅制定。财政部主要负责补贴标准的制定和补贴的下发,由于未收到国家部委的正式文件,因此并未确定最高限价和补贴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