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区现有电动车50万辆,其中40万辆属于超标准的不合格产品。仅在2009年上半年,电动车引发的交通大事故高达400余起,由于电动车造成的交通安全隐患正日益凸显”武汉市政协委员姜利兵介绍,2009年12月1日武汉市出租车涨价以后,城区内电动车明显增加,给市民生活和城市规划带来新的困扰。
政协委员姜利兵表示,目前武汉市区内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交通设施建设,市民对电动车的需求有增长趋势,因此对现有电动车实现规范管理势在必行。
政协委员姜利兵建议,武汉市电动车应该实行分片管理,在三环以内禁止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以上机动车道通行。强制购买交通安全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并登记上牌照。鼓励集贸市场、小型经营业主购买小吨位货车,并可比照汽车下乡政策,对其购买小排量、小吨位货车给予补贴。同时,规范三环以外城区的电动车管理,设定电动车或车辆号牌的使用年限及报废标准,确保上路行驶的电动车交通安全系数达标。(艾凌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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