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通知。通知表示将暂缓《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通知的发布使近一个月来沸沸扬扬的电动自行车标准之争告一段落。皆大欢喜的结果终于使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们松了一口气,而消费者也不必再为电动自行车的上路问题发愁。
回顾这次的电摩标准之争,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16日的通知一经发出,立刻占据各大媒体的头条,充分说明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展不再是一个行业问题,而是已经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交通出行问题。有资料显示,全国现有1.2亿辆电动自行车,价值近3000亿元。这些数字都在体现着电动自行车产业在我国交通问题中所占的比重。如何更好的管理电动自行车,使电动自行车产业良性发展,这将是大家共同思考的话题。
此次电摩标准中关于轻便摩托车内容的暂缓,不能简单的看作是某一方的胜利,通知的出台说明了国家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标准的重视和谨慎,对于这个结果,是值得欢迎和感谢的。此举表明,虽然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争论还将持续,但是至少当前为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留出了更多的空间,生产企业不再为产品的生产和研发有后顾之忧,从而可以更好的推进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发展。当然,结果值得欣喜,但是也带来了一定的思考。对于电摩标准暂缓后的“生机”该如何把握,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旧国标滞后,应加快修订。
1999年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要在20公里以内,重量要在40公斤以下。如今,电动自行车的发展已经超过十年,旧的标准却依然没有修改,这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发展是不利的。一方面生产企业不能够放心研究,扩大生产,一方面市场的需求又在逐年扩大,这就使电动自行车的身份十分尴尬,才出现了所谓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对此,有网友就表示,电动自行车是新生事物,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事物,应该用新的目光去看待它,用新的管理方法去管理它,而不能用旧的、现有的一些管理制度去管理和约束它。
而专家也认为,电动自行车标准的制定和修改是有迹可循的,日本、欧洲许多国家都在发展电动自行车,也设置了相应的技术规范,这些都是可以学习借鉴的。
此外,关于电动自行车重量限制的争论成为这次讨论的重点。电动自行车到底应不应该限制重量?行业资深人士表示,在国外的技术规范中,是不涉及电动车重量的。电动车重量更重要的是决定因素是安全性。因此对于修订电动车国家标准中的重量部分,期待能更多的听取企业和相关技术人员的建议,能有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法。
尽快的修改当前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是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有了与市场相适应的规定,才能消除生产企业的顾虑,放心的搞好研究,扩大生产,而消费者才不必再观望政策,可以放心的购买电动自行车。同时,企业也应该加紧有关电摩准入情况的申报,向有关部门陈情行业具体问题,争取参与到标准的制定中来。
加强品牌宣传,提高技术创新
标准的修改应该及时,企业自身也应该在这次电摩标准的争论中吸取经验。长期以来,电动自行车确实出现了一些伪劣产品,还有一些不具备资质的企业,违规生产,扰乱了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成长。市场上的混乱,导致电动自行车在人们的印象里,总是停留在违法,劣质上。
实际上的情况却是电动自行车经过十年的发展,已经开始逐渐形成了一些品牌,例如:绿源、新日等,这些品牌通过自身的努力,使电动自行车无论从安全性、技术性上都已经有了突破的进展,而电动自行车市场也在逐渐的完善中,因此,不能够再用旧有的眼光去看待电动自行车产业,与汽车产业一样,都是我国交通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如何做到这一点,很重要的因素就取决于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的品牌宣传,搞好技术革新。应该看到,电动自行车在技术上还是相对缺乏创新,虽然很多企业已经作出了贡献,但是还需要更多的企业认识到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不断得加大研发力度,多创造自己独有的技术,才能真正的使品牌做大做强,推出更新、更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车。
而随着这次电摩标准争论带来的良好契机,生产企业也应该明确的进行表态,以生产出更好的电动自行车,更优质的服务,作为自己发展的长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