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发布通报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从之前的新国标即将于2010年1月1日实施到暂缓实施,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12月17日,记者对省城部分电动车经销商和市民进行了走访。
销售商:暂时松了一口气
17日上午,记者对省城中奥商城及解放路一带的电动车销售市场进行了走访。位于解放路的一家品牌电动车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们销售的电动车无论从重量还是骑行速度等方面,均符合之前的国家标准,重量不超过40公斤,骑行速度不超过20公里/小时。在销售过程中,有不少市民嫌速度慢,建议销售人员帮助调快行车速度。对于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出台新国标之事,该销售人员表示,他们销售的品牌电动车不可能被纳入机动车的行列,因此也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
在省城规模较大的电动车销售市场中奥商城,一位电动车销售商告诉记者,从之前发布的2010年1月1日新国标即将实施,到16日发布的新国标暂缓实施,他的心也随之被牵动。因为他销售的电动车净重量已超过40公斤,骑行的速度也超过20公里/小时。几天前,新国标发布之后,他确实感觉到了压力,电动车的销量也稍受影响。新国标将电动车划入机动车行列,规定购买电动车的消费者须上牌照、考驾照、购买相关保险,这必然会加大购车者的成本。因此,从长远来看,新国标实施之后,他销售的电动车一定会受到影响。而16日暂缓实施新国标的通报,也让他暂时松了一口气。
骑行者:暗自庆幸
电动车新标准不仅让不少电动车销售商暂时松了一口气,也让省城不少电动车骑行者暗自庆幸。
省城的小韩告诉记者,她是一名办理彩铃的业务人员,每天的行程并不固定,她觉得骑电动车比较方便,成本也比较低。如果新国标实施的话,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太麻烦。新国标暂时不实施,对于她来说是有利的。在省城某媒体工作的张先生告诉记者,随着城市的发展,较为明显的变化就是城市越来越大,有时候在城东采访,突然一个电话就得到城西去,骑电动车比较方便。如果按照新国标,自己这个老电动车司机还得到驾校“回炉”,还是现在这样比较省事。
省城的邢女士表示,如果把电动车划归为机动车,她就得每天与汽车争抢车道,但是为了生命安全,她也不敢啊。再说,去驾驶学校考驾照、买保险,花出去的费用也许比电动车的价格还要高,不值得。
市民:听取多方意见 加强监管
一些市民则表示,应该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省城的许女士告诉记者,她每天开着车出去的时候,经常看到一些电动车骑行者穿行在机动车道上,而且速度一点儿不比机动车慢,这让她替这些骑行者捏了一把汗。交警部门应该加强对电动车骑行者的监管,毕竟这样太危险了。经常骑自行车出行的黄先生告诉记者,不少电动车骑行者经常与行人发生摩擦,但是电动车没有牌照,速度又快,万一对行人造成伤害,行人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能吃哑巴亏。
17日,正在街头值勤的一位交警告诉记者,目前,城市机动车的数量迅速增加,省城电动车的数量更是远超机动车,如果把电动车列为机动车,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负荷更大。从另一方面来说,目前,电动车的管理工作确实暴露出一些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听取各方意见,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对电动车的骑行者也应该加强安全教育。
中北大学的一位专家认为,近几年来,电动车在为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但是简单地把电动车列为机动车是不现实的,恐怕也解决不了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多听取交通参与者的意见,把电动车这种既节能又环保的资源管理好、利用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