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招远交警大队为进一步做好冬季事故预防工作,从当前影响交通秩序严重的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入手,自12月10日至14日开展了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使城区的交通秩序有了明显的转变,减少了交通事故隐患,收到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宣传开路、明确目标。为开展好此次整治行动,招远交警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目的。并安排专人深入城区的重点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及郊区农村,以发放宣传材料,宣讲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典型案例为主,积极宣传《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和处罚依据,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非机动车侵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争道抢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严格要求、积极引导。根据城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增长迅猛、车速快、刹车差、违法多、隐患大的实际,要求全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严格落实路段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巡逻管控力度,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重点予以纠正引导,坚决打击电动自行车侵走机动车道交通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在城区的温泉岗、河西路口、邮电局岗等重点路口设置了协警员执勤点,劝返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并告知非机动车驾驶人应该如何行驶及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合理部署,能抓善管。招远交警一中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合理部署警力。一是平峰期间,分成两大组,一组负责在温泉岗、劳服岗、河东口等重点路口定岗执勤,纠正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另一组负责由主要路段向其它路段延伸巡逻,在巡逻中要求所有民警充分发挥车载扩音器的作用,但语言要文明,态度要和蔼。对于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坚决按照《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予以罚款处罚;对于不按照规定缴纳罚款的,一律暂扣其车辆或采取强制措施。二是上下班高峰期,采取全员上岗,定点纠正非机动车和行人越线、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侵占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们在纠正过程中做到眼勤、手勤、嘴勤,不厌其烦地摆事实、讲道理、讲危害,真正做到有理有节。
通过专项治理,共纠正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900余起,处罚非机动车73起,有力地震慑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城区道路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城区的通行效率明显提高,确保了道路的畅通、安全、有序。(张国忠、冯福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