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定中,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12月10日,《汴梁晚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管理要求的相关规定出台后,引起大家普遍关注,今后电动车到底如何管理?该走哪个车道等话题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新出台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如果这一国标实施,明年再骑电动车可能就得经过考驾照、上牌照、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了。此举一出,引起市民的普通关注。市民王女士表示,如今的电动车大都超过了40公斤、时速20公里的规定,一旦划入机动车范畴,今后电动车上路就要按照机动车标准进行管理了,那么上路的电动车到底应该行驶在慢车道还是快车道呢?如果行驶在快车道,和一些重型的机动车混行在一起,势必会增加危险系数。如果电动车还按原来的规定行驶在慢车道,那么这种新规定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在一起,又该如何区分和管理?
也有的市民认为,当前开封市电动车阵容庞大,且在不断增加,由于没有过多的限制,致使闯红灯、闯行快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同时因车速快,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断攀升,因此加强对电动车,特别是一些体型大、车速快的电动车管理势在必行。(王笃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