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商情网:行业资讯旗舰!
免费注册>>
经销商登陆 | 商情通 | English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正文
广西电动自行车获得“合法身份”
来源:北青网    2009-11-30 14:16:08
我来说两句( ) | |
[提要] 广西电动自行车获得“合法身份”

  电动自行车能不能上路,如何管理?11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0年1月1日实施。对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的电动自行车上路问题,《条例》给了“合法身份”,明确规定符合“安标”的电动自行车经过注册登记,可以上路行驶。

  《条例》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但明确规定必须要符合两个前提条件: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路的具体种类和管理办法由自治区政府制定。《条例》还规定,驾驶未经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路行驶或超速行驶的,处50元罚款。 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处20元罚款。

关键词:广西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分享到:
新闻商机企业整车配件招聘求职
 Vip企业
供应 | 求购 | 招商 | 合作
 精彩图赏
香车美女 | 经典集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