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电动自行车眼下已是许多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仅在南京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就突破82万辆。然而,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繁。仅在鼓楼区,交警大队每天接警的伤人交通事故中,就有80%以上与电动自行车有关,死亡事故也不断攀升。
9月22日凌晨5点,王某驾驶一辆大客车沿定淮门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江东北路路口时与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和后座上的妻子张某二人摔倒受伤,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25日晚21时,陈某驾驶电动车沿黑龙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汇林绿洲小区附近,在超越鲁某驾驶的电动车过程中,两车发生碰擦,致鲁某摔倒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民警介绍,队里每天接警约150起,伤人事故每天有30多起,其中就有20余起与电动自行车有关。民警在处理事故中发现,电动自行车的速度普遍超标。不少生产厂家擅自变更设计标准,安装可放大功率的速度调节器,使得电动自行车速度普遍超过规定的20公里时速,有的甚至超过了35公里,危险性增加了很多。另外,由于电动自行车速度提高了,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厂商出于成本考虑,采用的刹车系统还是类似自行车刹车的那种线刹。刹车系统和车速不能匹配,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康凯、李婷、王晓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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