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8月16日上午,浙江省洞头县交警大队大门中队和大门工商所等单位联合在大门镇沙岩街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忙着向过往群众讲解符合标准且允许上牌的电动车类型。同时,还组织学生上街发放宣传单,宣传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条例。随后,工作人员对大门镇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点进行了专项检查。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在大门镇的增多,每年该镇都会发生十余起因电动自行车引起的交通事故。据了解,大门镇内现有电动自行车400~500辆,型号五花八门,绝大部分是未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或超过技术标准的,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其中,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又是无牌照,无保险的,发生事故后无法进行赔偿。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无牌照的电动自行车是严禁上路行驶的,而只有符合《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目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才可以上牌保险。所以大家在购买车辆时一定要注意认清车子类型了,以免造成麻烦。(林娜、一君,王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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