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30日宣布,委任“推动使用电动车辆督导委员会”成员,任期两年,由2009年4月1日起生效。
特区政府发言人说,财政司司长在今年的财政预算案中宣布一系列推广在香港使用电动车辆的措施,包括成立一个督导委员会,研究如何在港推广电动车辆。督导委员会成员来自物业发展、停车场营办商、电力公司、科技机构、环保团体及学术界等,将以其所属界别的经验,就推动电动车辆及建立相关基建设施出谋献策。
今年财政预算案宣布的推广使用电动车辆措施还包括:延长豁免电动车辆的首次登记税,直至2014年3月31日;推广设立车辆电池充电设施,例如研究在多层停车场内提供充电设施的可行性等。
推动使用电动车辆督导委员会主席由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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