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北省交管部门了解到,一部旨在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在起草之中。
据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车管所主任张斌介绍,此次起草制定的《办法》对电动自行车违章后所承担的责任、车辆使用年限、驾驶者年龄等方面都做了充分考虑。其中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将借鉴汽车公告管理形式,规定由某个部门来把第一道关,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公告,交管部门以此作为登记上牌的依据。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公告,不能登记上牌。
目前,《办法》在可操作性上还面临着不少技术性难题。如:在非机动车道上,电动车是否超速交管部门无法鉴定等。据了解,针对这类问题,河北省交管部门正在加紧调研、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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