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在深圳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有人大代表对深圳市交警局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时,就电动车能否上路发问。交警部门回应,暂时建议特区内禁,特区外有限度放开。
深圳市人大代表刘鲁鱼提出,关于电动车能否上路的问题他曾经问过交警部门,得到的答复是目前深圳的道路条件不满足,没有自行车道,同时有大量的非标准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刘鲁鱼说,他对这两个理由都不能支持。“深圳光深南大道改造就花了5个多亿,自行车道竟然改没了,完全应该恢复,作为一个政府部门,没有理由反对电动自行车上路。”
深圳市交警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当场答复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由各地市根据自身情况报省政府批准。深圳从1997年开始禁摩,电动车上路后可能导致摩托车也上路,同时许多电动车的速度与质量严重超出技术标准。此外,深圳许多道路没有自行车道,放开后,电动车必然走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关于深圳电动车是放还是禁的问题,深圳市交警部门从去年就已经着手调研,并将有关意见报送市法制办。目前,交警部门的意向是在特区内禁止电动车上路,在特区外一些有条件的路段允许上路。而关于非机动车道的建设问题并不是交警部门的职责,属于规划等部门负责。(王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