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近期推出一项电动车“限速限行”政策,以期应对频发的电动车“马路飞人”造成的交通事故。然而,政策推出后,社会各界争论不断,超速车辆照常出售,“限速限行”在短时间内似乎难以有效实施。
在河南郑州市花园路,一位骑电动车的女士载着一名孩子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新华社王颂摄)
在河南郑州市花园路,一位骑电动车的女士前后各载着一名孩子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新华社王颂摄)
来自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来,杭州市的电动车保有量正以年均10余万辆的速度递增,到今年为止,仅老城区就有78.11万辆电动车,还不包括上外地牌照而常年在杭州市区行驶的电动车。“城市在不断扩大,生活水平和生活节奏在提升。市民出行骑自行车太远,乘公交太挤,买汽车毕竟只是一部分人的享受,电动车便成了合乎国情的代步交通工具。”浙江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理事长张顺荣说,正因为此,电动车得到了老百姓的普遍欢迎。
然而,伴随着电动车的急速上升,相应的交通伤亡事故也出现明显上升趋势。杭州市交警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到10月份,杭州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640人死亡,其中涉及到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就高达110人,占17.19%。有关人员表示,电动车超速行驶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目前,包括杭州在内的全国各大城市,绝大多数的电动车时速设置超过了40公里/小时,远高于规定标准――按照1999年国家质监局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最高限定在时速20公里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事实上,限速政策一直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杭州市交警支队事故对策处预防科副科长丁志军告诉记者,电动车车速过快,超过了刹车系统的配置水平,在右转弯和横穿马路时,与行人或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90%是这两种情况。”
2008年2月9日上午,在福州湖头街北段,一辆电动车上载了4人由北向南行驶,这样骑车坐车太危险了。(东南快报)
为填补电动车超速的执法盲点,杭州市日前推出了管理新政,对电动车的整车重量,蓄电池的额定电压,设计时速,限速器设置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新政策要求,每辆电动车领牌上路前必须通过严格的“体检”:整车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蓄电池的额定电压不大于36伏;电动车的设计时速不高于20公里;电动车的限速器需固封在控制器内,不可拆卸,不得随意调节。同时,对无牌无证、外地牌照电动自行车(含萧山、余杭区),从明年1月1日起先行限制,禁止其在城区范围内行驶。
“老百姓喜欢骑电动车,一味地禁止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但一定要使电动车符合规定的要求,坚决杜绝时速超标的电动车流入市场。”与此同时,丁志军还建议通过宣传等方式,提高骑车人的交通法规意识。并建议开办电动车车险,使得事故发生后车主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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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累、打的贵、公交车久,不用电动自行车用什么!再加上没有噪音、没有污染、省油省钱。”在南宁一事业单位当保安谢俊伟说,如果坐公车来回至少要2.4元,两个多小时;打的来回要三、四十块钱;而电动自行车充一次电也就两、三块钱,可以骑30公里以上,划算!出租车司机黄小章也表示:“摩托车不让买,公交车不发达,小汽车买不起,电动车应该买”。
◎ 放?限?禁?——电动车命运之争
的哥老吴说,自己最怕的就是电动车,“它速度一点不比汽车慢,骑的人又不像汽车驾驶员要受到培训和约束。我天天在路上跑,经常看见电动车撞伤行人,有的还和汽车相撞,结果是骑电动车的人也是非死即伤,害人害己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