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州晚报报道《电动车追不上骑自行车老人》后,市民纷纷致电本报,表示15公里时速难以满足正常上下班需求,还有人建议设置电动车和自行车专道,缓解道路拥挤的现状。
家住城东路的一位年近六旬的老人专门发来邮件,平常骑自行车的他讲述对电动车限速的看法,认为他骑自行车的正常时速在18~20公里,如果电动车实行15公里限速,无疑是在拖后腿。
郑州有几十万人骑电动车。对节能环保的电动车来说,限速15公里的规定是在拖后腿,无法适应现代人快节奏工作、生活需要。
我今年近60岁,住在城东路一带,时常骑自行车经二七广场到西郊桐柏路、中原路办事,路途将近9.5公里,途经12个红绿灯路口。正常情况下,单程需要32~35分钟,也就是说,时速应该在18~20公里左右。如果电动车限速15公里的话,那它的速度比自行车还要慢。
目前郑州市给非机动车留出的通道并不合理,所谓的“畅通”只不过强调的是机动车畅通,没有充分考虑非机动车的畅通问题,例如,大学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东、中原路与兴华北街交叉口向西,非机动车在向西行驶时被迫挤到一个狭窄的通道内,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就像是灌香肠一样拥挤不堪;省交通厅及郑州大学门口机动车道闲置了大片路面,却被用来作为机动车停车场;二七广场由西向东行驶的非机动车,根本没有一条顺利通行的道路,而向北行驶过程中,由于向东方向没有红绿灯的制约,还需要与机动车交叉行驶,非常危险;金水大道与南阳路交叉口向东行驶的非机动车在一些路段甚至只有1米左右宽。
一个不能真正执行的规定,还不如不制定,其理由是,自行车的时速尚不能控制在15公里,而电动车却限速15公里,受到广泛质疑也就不奇怪了。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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