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动自行车使用数量大幅增加,由电动自行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开始攀升。近日,一款新上市的电动车保险解决了交通事故带来的赔付问题。
记者昨日从华安保险天津分公司了解到,该公司专门针对电动自行车开发了两个新的险种:"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和"电动自行车骑车人意外伤害保险",每一个险种的保费定额只有30元,其保障范围既可以保障自己在骑行过程中的人身意外伤害还可以对他人受到意外伤害时自己要承担的责任有所保障,这也是天津保险市场上首个针对电动车投保的险种。
该险种在赔付方面分为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医疗赔偿金三项赔偿,其中死亡赔偿金限额为3万元、残疾赔偿金为2万元、医疗赔偿金限额是500元,根据不同的事故责任比例、伤残程度进行赔付。合同保险期限为一年。
同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和被保险车辆必须一致。因此,在投保时要带齐身份证,公安机关认证的车辆行驶证,其中包括电动车的样式、型号等信息。
除此之外,在保险赔付时还要注意不能以为只要投保了就万事大吉,更要看清合同中的除外责任,比如投保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加装致使整车性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未取得合法上牌登记,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保险公司都是不负责赔偿。(程谟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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