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新民网记者从上海市消保委获悉,近年来电动车上外地拍照不得在本地行驶等相关投诉屡见不鲜,消保委认为消费者需严格执行规定外,有关部门也应对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加强监管。
陈先生的电动车上的是江苏海门牌照,7月29日发生事故,因车牌未登记而被交警扣下。陈先生要求车行提供相关证明,但因电动车供应商已关门而未获取证明。经消保委多次协调,车行最终一次性赔偿200元。
市消保委表示,从这个简单的案例中却看出了电动车生产销售、上牌较混乱等问题。据介绍,生产商和销售商为获取较大利润生产外观漂亮、跑得较快的电动车,迎合了消费者的购买需求,但购买后却常常因重量、时速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不能上牌,从而造成无牌车辆不断增加。
消保委有关人员认为,国家就有关电动车重量、时速等要求,均以文件形式发至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的生产厂家,因此不仅消费者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生产厂家和销售商也应加强监管。(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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