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昌的王先生骑电动车到保利浅水湾小区走亲戚,被收了1元钱停车费。对此,他不理解,“电动车不是机动车,政府没出台收费标准,凭什么收费?”
记者接到投诉后,于昨日下午来到该小区。小区物业称,他们对小区业主的电动车每月收取20元停车费,对外来电动车按1元/次收费(不受时间限制)。“收费不是目的,而是为了规范管理,收费也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如果车辆在小区被盗,小区物业要负责。”
近几年,武汉电动车出现“井喷”,猛增到10万多辆,已成为居民重要的代步工具。去年7月,武汉警方发布通告,界定了“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
记者探访发现,电动车使用率高,但在各小区里的停车费用却不一样。武昌香榭水岸小区电动车不收费,但外面的电动车不让进;楚世家小区,目前对进出电动车不收费,但他们表示,如果电动车增多,会考虑参照武汉市停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摩托车和自行车的中间值收费;武汉经济开发区绿岛花园,小区外来电动车临时停放不收费,如果停在车棚,按每月18元收费;阳光丽景小区电动车停在车棚内,每月8元,但外来临时电动车不收费。
武汉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说,虽然现在电动车已经开始规范管理,将上“户口”,但关于电动车停放收费,没有明确标准,只能由物业和业主自行协商。等电动车全部上完牌照,政府可考虑为就其停车费设置细则和标准。(聂丽娟 黄睿 张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