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第2季度,上海市质监局对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充电器产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8批次产品,合格21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5.0%。
上海市质监局8月1日消息,2008年第2季度,上海市质监局对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充电器(以下简称电动车充电器)产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市4家电动车充电器生产企业、22家电动车整车厂和2家经销企业生产、销售的28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21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5.0%。
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主要问题为产品的空载直流输出电压(为“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中的一项指标)超标。
针对本次产品监督抽查情况,市质监局已要求有关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市质量技监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有关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