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争议中成长的电动自行车,终于将洗去“黑户”身份。7月29日,黄石市家电办称,在今年10月份左右,黄石市的电动自行车可上牌。
根据湖北省近日通过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电动自行车将纳入非机动车的管理范畴,对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但准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与此同时,湖北省信息产业厅1号公告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纳入电子电器范围,由市家电办统一管理。在双重监管之下,电动自行车受到的重视前所未有。
据了解,2002年左右,电动自行车开始在黄石市出现,但一直因不能上牌而成为“黑户”。2004年5月1日,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但决定对其是否登记管理、如何使用的权限,下放给省一级政府。相对摩托车来说,电动自行车以其无须上牌、价格相对较低的特点,很快代替自行车,成为工薪阶层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据家电办称,目前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约1万辆。 (霍群珍 朱慧君 李晓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