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两年前,沈阳市政府就下发了《关于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的通告》。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沈城青年大街、北陵大街等48条街路禁止摩托车行驶,同时北陵大街、北京街等12条街路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近日,沈阳市又发布通告,原定于2010年底市区内全面禁止摩托车上路的“大限”提前至2008年9月30日。而对电动车违规上路的处罚由当初的30元提高到50元,并且相关人士透露,电动自行车也会步摩托车的后尘,全面禁行只是个时间的问题。
据悉,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12条街路为: 北陵大街、北京街、青年大街、中华路、中山路、北站路、市府大路、惠工街(惠工广至市政府广场)、胜利大街(南五马路至北二马路)、兴华街(建设大路以南)、长江街、东顺城街。记者在这些进行的道路看到,白天基本上很少有电动车上路,而到了晚上,电动车和自行车一样穿梭于这些道路之间,“禁令”成了一纸空文。(钱文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