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一辆货车和一辆电动车在行驶途中发生自燃。福州市仓山区消防二中队的消防人员处理了这两起事故,并提醒市民注意车辆消防安全。
20日上午10时30分,一辆小货车经过闽侯县上街镇时发生自燃。据司机介绍,当时货车正在行驶中,突然从车头发动机的位置传出焦味,随后冒出了烟。停车后,司机将发动机盖打开,发现里面蹿出火苗,他立刻报警。
民警赶到后和司机一起从车旁一个沙堆取来沙子盖在起火位置,将火扑灭。消防人员到场后对车辆进行了检查,以防止车辆复燃。
20日下午5时10分左右,一辆电动车行驶在桔园洲大桥上时突然起火燃烧。仓山区消防二中队的消防人员接警赶往现场,使用水枪将火扑灭。但该车被完全烧毁,成了一副空架子。由于无法找到车主,现场的民警随后将该车拖走。
消防人员提醒,近期气温逐渐升高,市民要注意车辆消防安全。机动车上路前,要做好自检。电动车充电时间,不要过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