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三门县工商局对全县20多家销售电动自行车的经销点进行了专项质量抽检。此次共检测电动自行车10个批次,经监测结果显示,所抽检的电动自行车全部为不合格产品,质量令人担忧。
本次检测共抽取10批次8个不同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委托专业质量技术检验机构从“最高车速”、“整车重量”、“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绝缘性能”、“蓄电池标称电压”和“制动断电装置”等12个项目按照标准要求对样车进行了技术检验。结果发现主要存在最高车速超标、整车超重、欠压、过流保护功能不合格等三大严重质量问题,其中“最高车速”为否决项指标,“整车重量”、“欠压、过流保护功能”为重要项指标,不符合标准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此次监测的10个批次样品,有9个样品最高车速超标,个别电动自行车的最高速度达到每小时35公里,最高车速超过了不得大于每小时25公里的国家规定标准或说明书中的明示车速;监测发现全部样品整车重量都不合格,个别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最重竟达到91.6公斤,所监测的整车重量均远远超出国家规定不得大于50公斤的标准要求或说明书中的明示重量;此次监测有8个批次的电动自行车欠压、过流保护功能不达标。另外,说明书不符合标准要求仅有一批次。
对于此次监测判定为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三门工商部门依法责令经销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并给予立案查处。同时,该局还将加强管理措施,全面实施商品准入制度,逐渐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消费者骑车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