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天公布的监督抽查结果表明,本市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产品总体质量状况较差,主要问题为企业虚标电池的额定容量。专家提醒消费者,蓄电池并非容量越高越好,要结合放电电流综合考虑,同时最好购买蓄电池厂家配套的充电器,并尽量使电池处于完全充电状态,以延长电池寿命。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新的投诉热点,其中电池质量集中了一半以上的投诉。本次抽查的产品包括电动自行车用铅酸蓄电池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对电动自行车用铅酸蓄电池产品的过充电、安全性、耐振动特性、外观、2h率容量、大电流放电特性、-10℃低温容量共7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的安全性、耐振动特性、外观、极性、20℃放电容量、-18℃放电容量、50℃放电容量、20℃时高倍率放电容量共8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抽查的23种产品,经检验判定合格的有18种,抽样合格率为78.3%。其中电动自行车用铅酸蓄电池产品19种,合格14种,抽样合格率为73.7%;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4种,全部合格。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主要问题集中在2h率容量和-10℃低温容量。 2h率容量是考核电池在常温环境下的使用性能,表示电池在常温环境工作时的放电时间。-10℃低温容量是考核电池在低温环境下的使用性能,表示电池在低温环境工作时的放电时间。一些企业在这两个项目上均存在虚标容量现象,误导了消费者。 针对本次产品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市质量技监局已要求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对有关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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