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记者从山东济宁市中区公安分局了解到,由于城区电动车拥有量过大,实施电动车挂牌入户以后,不少市民尚未办理手续。应广大市民的要求,公安机关将把电动车挂牌入户延期至9月底。10月1日以后,无牌电动车上路及寄存都将受到公安部门处罚。
对城区电动车进行集中挂牌入户以来,城区13个挂牌点仅办理挂牌入户电动车4万余辆,约占城区电动车总量的五分之一。
应广大群众的要求,济宁市中区公安分局决定,城区无牌照电动车挂牌入户时间延期至9月30日。10月1日后,所有应挂牌的无牌照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不准上路行驶;城区各看车处不准寄存、看管无牌照电动车。
济宁市中区公安分局负责人提醒市民,在办理电动车、排气量在48毫升以下的燃油助力车挂牌入户手续时,应持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说明书等手续。购车发票丢失的,可持单位证明或村居家委出具的车辆来历证明,到就近派出所及时办理挂牌入户手续。残疾人可持残疾证原件享受免费办理挂牌入户手续。(记者 王海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