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环保、快捷,经过在中国近十年发展,电动自行车为普通老百姓出行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方便,同时车速偏快、违章骑行也带来了管理难题。成都市有关部门为加强管理对电动车实行限制上牌,并采取现场“称重”“测速”等方式判断达标和上牌与否,此举引起多方争议。
40公斤一道坎 买了电动车难上牌
成都市是典型的平原城市,电动自行车使用率较高,目前登记上牌的已超过100万辆,当地电动车生产企业达数十家,而该行业执行的仍是十年前制定的国家标准。
曾参与国家电动车标准制定、中国电工学会电动车专委会轻型电动车专家委员倪捷介绍说:“1998年国家有关部门和电动车生产企业共同研究制定电动车国家标准。由于当时电动自行车生产是在20公斤左右的传统自行车上配备共重8公斤的两节24伏电池、重3公斤的100多瓦电机,总重量仅30公斤多。为给以后发展留下空间,同时参考企业提供的生产技术参数,并考虑到重量对电耗的影响及未来可能采用更轻的电池,最后定为40公斤。”
据了解,电动车重量偏大将导致撞击动能偏大,同时对刹车系统有着更高的要求,考虑到安全因素和实际生产条件,1999年制定的国家标准中将重量列为重要项目,上限也定为“40公斤”。
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成都倍特电动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骏介绍说:目前受消费者青睐的电动车大多配备4个电池,以保证行驶距离在60公里以上,光电池重量就达28公斤。而随着电池重量的增加,厂家还要开发更为坚固的车架等,整车重量必然大幅增加,“40公斤”的国家标准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群众需求。
记者从成都市电动车行业协会了解到,正因为国家标准是10年前制定的,目前在许多地区已不能满足电动车发展的需要。我国安徽、江苏、浙江等省区就已经制定了高于现行标准的地方规定,将重量标准提高到48公斤至54公斤不等,云南省也暂停实施了原若干对电动车不适用的管理规定。
称重判质找依据 各方理解不相同
记者日前来到成都交管三分局,几名工作人员正用一台电子秤对准备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称重,并用手持测速仪对空转速度进行监测。一名警官告诉记者:“车重40公斤、速度每小时20公里,任何一项超标都不予上牌。”
记者看到,能上牌的大都是传统自行车外形的简易电动车,而外形华丽、坐垫宽大的豪华款电动车已基本不能上牌。
据了解,目前成都城区仅有三个分局开放电动车上牌业务,日上牌量从过去200余辆减少到目前不足100辆。成都电动车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成都上牌的电动车仅3000余辆,而同期产量达到3万辆以上,大量电动车被挡在门外。
成都电动车使用者毛洵告诉记者:“我一个月前花2000多元买了辆电动车,去上牌时说重量超标不能上牌。开始以为不上就算了,现在听说5月以后没上牌的警察要逮、要罚,还不让进城区,买的时候怎么没人告诉我们呢?”
成都电动车行业协会副会长周卫标说:“成都交管部门采取现场‘称重’等来判断是否达标的做法,曲解了我国标准中对重量限制的规定,从而导致错误的执行,损害了使用者利益。现行国家标准虽然明确规定‘电动车整车重量需控制在40公斤以内’,但这项标准并不是达标的强制性项目。”
曾参与国家电动车标准制定、中国电工学会电动车专委会轻型电动车专家委员倪捷介绍说,目前强制规定的只有三个硬性技术要求,即“最高车速、制动性能和车架及前叉”,这三项指标中只要存在一项技术型指标不合格就可判定整车不合格。此外,出于安全考虑,国家标准中还作出了若干附加规定,包括“整车重量”在内的18个重要项目中,合格项目必须达到15项。也就是说,即使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标准,其他指标满足要求,该电动车仍是达标的。
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张朴告诉记者,统计显示,四川交通事故有40%是电动车造成的,电动车已经危及到行人及自行车使用者的安全,所以有必要对照国家标准对电动车严格管理。
针对40公斤是否是强制指标,张朴没有正面回答,他说:“目前国家标准中既然这么规定,管理部门就严格按照这个标准执行。”
四川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副处长王祥文则认为,单从国家标准上看,车重的确不是否决指标,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规定“非机动车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等,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从法律层面上看,可以认为实际操作时对车重限制应高于国标规定成为强制否决指标。
“减肥”能否保安全 专家建议要兼管
一台秤决定电动车上牌与否,但是否真能解决安全问题?业内人士认为,要真正解决电动车行驶安全问题,管“速度”应重于管“重量”,管“车”更要管人。
倪捷认为,电动自行车中尤其是豪华款轮径小、重心低、行驶平稳,整车坚固性和刹车性能均优于传统自行车,而且从杭州、成都等城市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车速偏快、违章骑行是主要原因,所以,要压事故、减伤亡,首要的是规范电动自行车驾车行为、严格控制车速。
倪捷建议,有关部门应通过宣传教育严禁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提高其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同时采取加大处罚力度、强制限速行驶、提倡戴安全帽等措施,把重点放在管人的行为上,单纯对车“以限代管”不是出路。
成都市电动车行业协会专家分析认为,从影响撞击动能的两个因素看,速度的小变化可能带来动能的大变化,而重量变化对动能变化影响较小,所以“压速度”带来的安全效果远优于“降重量”。如果一味追求给电动车“减肥”,部分企业可能采用一些轻质但坚固性较差的材料,反而会导致更加的不安全,对电动车强制“减肥”没有必要。而调整旧标准、适当调高车重,则更符合实际。
专家建议,生产企业可根据不同消费者对续航里程的不同需求,来配备不同容量的电池,从而控制电池重量,而不应该强求减车重,这才是更为安全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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