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开始,市民在购置新自行车时,要特别留意车上是否刻制15位的全数字编码,没有编码的新车将无法办理上牌手续。
去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文,开始实施自行车生产企业对新生产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刻制编码的工作。文件规定,在新车车架前管右侧或整体车架显眼处,必须刻制含有车辆种类、生产年份等信息的15位全数字编码,数字字体高度必须大于4毫米;在流通环节,销售企业负责填写一式三联的《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并按规定报备有关部门。
此项规定已从去年12月1日开始实施,今年4月1日起,没有刻制编码或编码不符合要求,以及“登记单”填写存在问题的新自行车,将无法办理上牌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