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5月1日施行,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最高可处3倍以下车价罚款
今年5月1日起,《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省政府日前以政府规章形式正式发布《规定》,与此前的草案相比,《规定》新增两个条款:非机动车登记只能收成本费;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出台了细化可行的罚则。
新增条款
收费:上牌照只收成本费
《规定》新增条款:非机动车登记,按照省人民政府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成本费。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不收取费用。
增设原因:负责起草《规定》的相关处室负责人透露,非机动车登记,此前我省也会收取一定费用。省政府对《规定》草案进行审议时指出,非机动车登记费用要严格把握标准,只能收取成本费,严禁乱收费而加重群众负担。
罚则:最高3倍以下罚款
《规定》新增条款第十六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管理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增设原因:草案中已明文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但未有条款指明对违令者如何处罚,据了解,省政府审议草案后,要求有关处罚条款要明确具体,出台细化、可行的处罚措施。
各方反应
行业:限重40公斤难
《规定》对“电马儿”的重量有明确规定,令业内人士大为忧心。有关人士称,如果按整车重量40公斤的标准继续制造“电马儿”,全省生产、销售的“电马儿”大多数不合格。
据介绍,目前“电马儿”的生产标准,仍然执行的是上世纪90年代末的整车重量标准:40公斤。目前,省内“电马儿”大多超过这一标准,最重的可达到70公斤。究其原因,因电池和驱动装置的重量越来越重,基本可以占整车重量的50%。该人士认为,这一标准与市场有些脱轨,很希望能找到一个市场与标准的结合点。
对于所有非机动车时速将限在15公里的规定,有关人士认为并不是问题,只要在控制器上调好即可。
市民:控制速度难
《规定》指出,对时速超过15公里的非机动车,将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大多数在路上行走、或者骑车的老百姓而言,这条规定的可行性并不太高。
记者在红星路采访了一位骑电动车的肖女士,她说,平常能骑多快就多快,估计在30公里/小时。一位骑自行车的毛小姐则说,自行车的速度约为18-20公里/小时,要把电动车控制在15公里,很难!
过路的行人小陈则说:“我最怕电马儿,遭撞了好几盘。通常下了公交车的第一个动作就是左看又看。生怕遭飞速过来的电马儿撞到。”非机动车的速度能不能降下来?小陈大摇其头:“除非天天排起队罚款,罚心痛了就慢慢跑了。”
交警:需要加大宣传
成都市交警一分局副局长谭军表示,骑电动自行车不能打手机,转弯要打转弯灯,遇到行人过街要减速等规定,交警在各社区和单位都进行过宣传,但效果不是很明显。
谭军说,在交警眼皮下,电马儿跑的比较慢,但离开交警的视线,风驰电掣的电马儿随处可见。《规定》要求电马儿转弯时要打灯,但打灯的人却不多。骑电动车不像开汽车,很多人不习惯打转弯灯。
谭军表示,控制车速、学会打转弯灯等,均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交警一分局会继续到辖区内社区和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以期5月1日《规定》施行时,可以收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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