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1月16日书面答复立法会表示,电动车仍未能在香港普及,主要原因是充电耗时,而每次充电后的行走里数远低于传统车辆加添燃料后可走的行车里数。
据香港媒体报道,为鼓励使用电动车,特区政府自1994年4月已开始豁免电动车的车辆首次登记税,并把税务豁免多次延续至现时的2009年3月31日。
郑汝桦指出,为进一步鼓励使用电动车,政府在2005年完成的“鼓励使用清洁另类燃料公共小型巴士资助计划”中,给予以电动小巴替代其柴油小巴的车主8万元资助,比选用石油气小巴车主的资助金高出2万元。在2007年4月推出的“更换欧盟前期及欧盟I期柴油商业车辆为新商业车辆资助计划”也有相同的资助金额安排。
不过,郑汝桦承认,电动车仍未能在本港普及,主要原因是充电耗时,而每次充电后的行走里数远低于传统车辆加添燃料后可走的行车里数。但是,当局仍会继续密切留意电动车的科技发展,当电动车技术进一步完善时,港府将研究如何加强推广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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