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下午17时,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开展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成果有关情况。发布会由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持。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马维亚副局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督导室崔红星副主任;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物业管理处王玉平处长;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农村处陈素红调研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黎晓宽副司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生产许可证管理处李涛副处长出席发布会。发布会主要内容是:
为防范和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认真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07年3月至11月,公安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历时9个月的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专项行动取得的主要成果
(一)有力地打击了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遏制了此类案件的上升势头。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查破自行车案件100万余起;打掉盗销自行车违法犯罪团伙2.4万多个,捣毁非法窝点20.6万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34.3万余人。各地查破收缴各类被盗和来历不明自行车141万余辆(其中电动自行车37.6万辆),向群众返还自行车98.8万余辆。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自行车被盗案件明显下降。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国各地共接报被盗自行车200万辆左右,比2006年下降50%以上。北京市目前日均接报涉及自行车案件较专项行动前下降34.1%。从社会治安整体情况看,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有力开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治安案件查处工作,促进了社会治安形势的好转和社会风气的改善。据统计,2007年1月至11月,全国治安案件查处数同比增加21.2%,其中部分就是各地加大查处自行车案件的结果。
(二)初步建立了自行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形成了党委政府关心重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专项行动期间,六部门根据自行车安全管理需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别制定下发了配套文件,从产、供、销、存、管和案件查处等多个环节规范了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初步建立了自行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门下发文件,将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做好打击破案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被盗和市场整治等有关工作;建设部发文要求做好自行车存放规划和物业管理小区自行车安全防范工作;商务部部署建立了自行车购销台账实名登记制度,并规范了购销环节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部署各地加强自行车市场和销售的规范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部署自行车生产企业实行自行车编码制度。各地也都普遍建立了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广大人民群众也从自身切身利益出发,积极投入到专项行动之中。这些长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基本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自行车安全管理问题无人重视、无人管理和无人负责的问题,为彻底解决自行车被盗问题奠定了基础。
(三)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庄严承诺,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欢迎。自行车安全问题看似小事,实则是涉及亿万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专项行动一开始,就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关注。许多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表达对专项行动的支持和期盼,认为这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生动体现。2007年3月23日上午,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办公室在公安部政府网站开展了与网民在线交流活动,群众踊跃参与,当天网上点击达50多万人次。各地还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改善工作作风,密切警民关系和干群关系。江西南昌县公安局针对莲塘镇派出所在专项行动中暴露的接警不及时、盗窃自行车案件频发等问题,在全县公安系统中开展了“增强群众观念,规范内务管理‘大讨论、大反思、大整改’专题教育活动”,不仅促进了专项行动的开展,还推动了其他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北京、江苏、安徽等地公安机关将一些无人认领的自行车进行维修后,无偿发给学校学生和部分困难群众使用,深受好评。
(四)探索和积累了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和社会管理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在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和各种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自行车安全问题等各种治安突出问题难免不时出现,这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在社会治安领域的具体体现。及时、果断、稳妥地解决这些治安难点、热点问题,是满足群众新期待,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此次专项行动为解决这类问题摸索和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方法,主要是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正视问题、敢于碰硬,精心组织、强力推动,发动群众、部门联动,打防结合、综合施策,典型引路、重点突破,掌握节奏、注意细节等经验和方法,并做到“四个结合”,即打击破案与市场整治结合、制度建设与防范硬件设施建设结合、政府推动与发动群众结合、内部推动与舆论监督结合。特别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要求,不怕困难,不回避矛盾,不以事小而不为,不因事难而懈怠,适时敏锐、果断地抓住群众反映强烈、具有一定普遍性的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集中统一行动,形成声势,重拳出击,并牵一发动全身,推动各项社会管理和执法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专项行动中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力推动。自行车被盗问题多年得不到彻底解决,除了治理工作复杂、涉及部门和环节多、难度大等客观原因外,一些地方对此严重危害性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甚至存在畏难情绪,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2007年2月,根据周永康同志的指示精神,公安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之后,周永康同志在专项行动的不同阶段,又分别作了多次批示,及时指导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2007年5月25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罗干同志作出“开展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是涉及到千家万户的一件好事,已取得了服务群众、促进平安的显著成效。希望各地、各部门继续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把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引向深入,务求取得更大战果” 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专项行动成效,指明了下一步工作方向。公安部孟建柱部长上任伊始就非常关注这项工作,多次肯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特别强调要注意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同志在听取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后,明确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并要求综治办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先后作出70多次批示,直接领导了专项行动工作。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专项行动成员单位领导同志也多次出席专项行动活动,作出指示、批示,积极指导了专项行动工作。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站在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高度,强力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北京、辽宁、安徽、湖北、河南、宁夏等地都成立了由党委或者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机构,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天津、沈阳、武汉和北京部分区县将自行车安全管理问题作为政府为民办的实事之一,辽宁沈阳、安徽马鞍山、四川成都等地公安机关将专项行动纳入“三基”工程来部署落实,强力推动了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以打开路,综合施策。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自行车盗窃问题深恶痛绝。为有力震慑犯罪,专项行动一开始,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办公室就部署各地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打击行动,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通过巡逻守候、深挖细查、全面清理、精确打击等多种措施,抓现行、打团伙、掏窝点,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鼓舞广大群众,并将严打方针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北京市公安局组建了500支专业打击小分队,通过“双十”竞赛活动,开展打击盗销自行车会战。河北、天津、山东、上海、安徽等地公安机关全警动员,积极组织治安、刑侦、巡警、特警、交管、监管、督察等多警种共同参与,多警联动、挂牌督战,侦破了一批重特大案件,打掉了一批违法犯罪团伙,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江苏、安徽、山东相邻5市公安机关还联手建立了省际市际打击协作机制,成为专项行动打击整治工作的一大亮点。同时,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办公室指导各地综合施策,实行部门联动,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合力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一是联合开展清查整治各类自行车市场的集中行动。广东省专项办先后部署开展了5次全省集中清查打击统一行动,河北石家庄、福建南平、山东济宁、青海西宁、新疆阿克苏等地以清理非法自行车交易市场、废旧物品收购点为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清查行动,收到明显成效。江西、山东、四川、甘肃实行部门联动,对集贸市场、废旧物资收购点、自行车维修点进行了集中清查,取缔了一大批非法二手自行车交易市场,堵塞了自行车安全管理死角。二是各司其职,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期间,六部门结合部门职责,指导各地所属部门积极主动开展有关工作。河北省综治部门将专项行动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河北、山东等地公安机关下发文件,指导案件查处工作。山西吕梁、江苏南通等地总结推广侦破自行车案件的“八个战法”。北京、山西、湖北等省市专项办定期发布自行车被盗案件警情动态分析,提出预警性打击和防范措施。上海、山东等地建设部门发文要求各地按照相关标准,严格社区公共设施新建、改建项目的审核和质量验收,完善商贸中心、交通站点、餐饮场所、学校、医院和广场绿地等部位(周边)的自行车停放设施。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甘肃、宁夏等地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积极加强自行车市场监管,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特别是对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和自行车维修点的清查整顿,并规划建立新的二手自行车交易市场。质检部门积极开展对自行车生产、流通领域车锁产品的质量检查,研究建立自行车生产企业刻制编码制度。三是典型引路,深化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各地注意发现培养典型,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工作。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办公室及时发现了北京、安徽、宁夏等典型,特别是指导北京市认真总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经验,并于6月29日召开全国电视电话现场会,采取向全国播放录像片的新颖形式宣传推广北京经验,在全国产生了较强的示范效应,有力地推动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自行车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只有提高群众自身防范意识,动员群众自己保管好自行车,才能有效解决自行车被盗问题。因此,此次专项行动特别注重宣传工作,注意发动群众。专项行动期间,各地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街头标语等途径和现场采访、系列报道、以案说法、公益广告等方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战果,扩大社会影响,迅速在全社会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一是向群众宣传有关法规和防范知识,提醒群众按规定存车、存车上锁,努力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4月14日,各地按照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以“群防群治、护车安民”为主题的街头宣传活动,全国和各地专项行动有关部门领导亲自走上街头,向群众宣讲自行车安全防范知识,社会各界反响十分强烈,公安部政府网站专栏点击量超过41万次,其中“专项行动专栏”吸引了大批网民关注,累计收到网民建言、宣传口号和举报线索2680条。二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鼓励群众及时报案,最大限度地鼓舞群众、帮助群众,增强群众的信心,开展一场打击围剿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的人民战争。三是通过宣传专项行动战果,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的压缩犯罪分子的作案空间,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各地专项办印发专项行动宣传挂图50多万张,各媒体共刊载有关的新闻报道98347篇(次)。
(四)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建立并落实自行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是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根治自行车被盗问题的治本之策,也是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重要问题。因此,这次专项行动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注重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专项行动期间,六部门结合部门职责,在研究制定自行车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的同时,还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狠抓打击整治机制和安全防范设施、制度建设。一是狠抓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建设。北京、天津、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均建立了全省(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总结经验,深化治理工作。二是狠抓存放设施建设。北京、吉林等地在方便群众自行车存放的硬件上下工夫,率先在地铁车站沿线推出双层立体式自行车停放架,推进自行车存放管理示范单位建设工作,初步建成了首批自行车存放管理示范校、示范小区和示范单位;上海市房地部门积极督促指导290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加强小区自行车防盗设施维护和停放管理工作,有效减少了车辆被盗案件的发生。三是狠抓自行车安全管理规范的制定和落实。辽宁、安徽、福建和河南省焦作等地制定出台了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吉林四平、江西萍乡、山东济南与烟台、河南洛阳与安阳、四川绵阳等地实行并完善了自行车销售实名登记制度;陕西省工商部门在二手车销售企业中积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四是狠抓自行车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安徽省马鞍山市、四川省成都市、新疆自治区巴州、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等地开发了自行车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盗抢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黑名单”制度;江西将电动车纳入了中国电子产品监管网。五是狠抓安全防范技术推广。辽宁、浙江、山东研制推广了自行车防盗锁架、地桩锁、车驾锁、U型锁等防盗设施;吉林省长春市研制推广了自行车电子智能安全报警器等。
(五)加强督导,狠抓落实。专项行动历时9个月,时间长、任务重、推动难,工作基础差。为防止专项行动流于形式,取得预期效果,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办公室打破常规,创新方法,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深入的开展。一是抽调骨干,充实力量,组建一支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负责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和日常工作。二是通过前期调研,制定了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要求、重点、步骤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三是通过各种载体通报有关信息,加强宣传,指导各地工作。四是通过制定考核标准、定期通报排名、挂牌督办案件、检查组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督导,狠抓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全国专项办共挂牌督办盗窃、销赃、窝赃自行车案件22起,先后派出两批8个检查组深入15个省区市督导检查。五是注意总结评估。专项行动后期,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办公室及时部署各地再掀新高潮,认真评估总结专项行动,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负责、有督导、有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善始善终。
三、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深化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
自行车安全问题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又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尽管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特别是长效机制的建设还有待进一步落实。下一步,综治部门将认真抓好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综治考核工作,使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真正将这项工作纳入到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之中,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公安部门将切实加强自行车案件的查处打击,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建设部门将合理规划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的自行车存放设施,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提高自行车安全防范服务水平;商务部门将指导自行车经销企业落实自行车购销实名登记制度和台账制度,并进一步加强自行车交易市场的规划和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自行车生产、经销企业和相关个体工商户的检查,确保依法经营;质检部门将加强对自行车生产企业的检查,确保符合要求刻制编码的自行车流入市场。同时,要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六部门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加强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文件,宣传涉及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震慑犯罪,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参与意识。六部门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坚持不懈,把这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工作抓好抓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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