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因为电动车导致的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的现状,浙江省政协委员李莉、周智林等向正在召开的浙江省十届一次会议建议,从电动车生产厂家源头抓起,对进入市场的电动车实行准入制,必须安装内置式限速装置。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走进千家万户,由此导致的交通事故也不断发生,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率不仅上升,且上升幅度特别大。李莉委员以杭州市为例:2004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造成22名电动车骑车人死亡、226名电动车骑车人受伤;2005年,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造成52人死亡;2006年,杭州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共62起,造成63人死亡;2007年1-10月,杭州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已经造成77人死亡。
分析其原因,超速和载人装货占去了绝大部分。李莉委员说,浙江省强制性地方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限速为20公里/小时,而现在有些路上跑的电动车,车速能达到30-40公里。电动车不仅是代步工具,还承担了载货、载人的功能。一些装修工人用电动自行车装长长的水管、工具箱;一些小饭店的员工用电动自行车运食物,甚至有些货运工人用电动自行车运煤气瓶、桶装水,一辆车能装五六个煤气瓶或水桶。
根据现实存在的以上情况,李莉委员建议,交警部门加大整治力度,严禁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同时,因现在电动车限速装置多是外置式,商家和购买者拆除很方便。所以,应从电动车生产厂家源头抓起,进入市场的电动车必须安装内置式限速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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