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正在成为新的“马路杀手”。来自绍兴县警方的统计,2007年,绍兴县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372起,比2006年增长44.1%,事故造成21人死亡,84人受伤,死亡人数同比增长50%,占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15.2%。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绍兴县电动自行车数量达37000余辆。电动自行车平均时速一般在20公里以上,已经接近高峰时城市道路机动车的平均速度。由于电动自行车数量迅猛增长,人为因素以及稳定性较差等原因,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多隐患。
目前,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不可否认,在带来便捷的同时,部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还远远未到位,如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按规定横过公路、未按规定让行、逆向行驶、闯红灯、骑车带人、未登记上牌等,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沉痛。但愿有更多的电动车驾驶人能“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依法行驶,减少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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