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桂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下简称:消委会)及各分会共接待消费者来信、来访2040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765件,解决投诉1692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6.3万元。其中由于厂商家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双倍赔偿13件,获赔偿款21794元。
据桂林市消委会负责人介绍,2007年市消委会直接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数量上年下降了43%。纵观全年投诉情况,其主要涉及高端电子产品、房屋、手机、电动自行车等十大消费者投诉热点。
其中,电动自行车质量问题占总投诉量的3.9% 。主要投诉三个问题:一是品牌众多质量不过关,有些电动自行车存在材质不合格、电瓶寿命短、外观粗糙、刹车不灵等问题;二是售后服务不规范,大多的销量商也兼任售后服务站,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商家就是一修再修,想要退换车难上加难;三是有的商家采取欺骗手段,将轻便摩托车当成电动自行车买,但发票写的是电动自行车,有的根本就不给发票,使消费者购买不能上路,又不能退车,麻烦连连。(胡思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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