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烟台市质监局发布消息,烟台市送检和抽检的电动自行车竟有四成以上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最高车速、干态沥青路面制动距离、湿态沥青路面制动距离、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轮胎宽度、电动车蓄电池质量等。
山东省机动车配件产品质检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市民普遍追求电动自行车的高车速,生产厂家为迎合消费者要求,提高电动机功率,致使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远远超过国家标准20km/h的要求。此外,厂家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电动自行车仍然沿用普通自行车的设计,导致电动车在高速行驶时,紧急制动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的行驶安全大打折扣。
为此,烟台市质监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车时,不要被花哨的外表和商家的虚假宣传所迷惑,一定要看电动车各方面的功能是否与说明书一致,同时要多试驾,多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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