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行车协会秘书处2007年12月11日曾报道了加拿大对我自行车反倾销税政策的变动,现了解到最新情况,加拿大对我国大陆所生产的整车反倾销税具体内容为: 1. 对直径16英寸以上,离岸价(FOB)225加元以下的整车,将根据出口商提供的生产成本和其它相关信息,由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计算出正常价,对低于正常价的整车征收相应税率的反倾销税。理论上说,最高可以达到64%。 2. 对离岸价(FOB)225加元以上的整车不征收反倾销税。 3. 对于折叠车不征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