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超标准的汽油机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和上道路行驶的电瓶车(以下简称“三类车”),云南大理在前期的治理中,采取了“禁止销售”的政策,绝对的做法导致的是:商家有车不能卖了,买了车的消费者也不敢骑了。一时间,这种政策招来骂声一片。
一个月以后,大理紧急停止了“禁止销售”的政策,对于这些“三类车”,将统一纳入机动车的范畴来管理。可是,面对驾驶培训、证照办理以及将来每年的各种税费,消费者并不买账,因此,现在大理的电动车销售市场变得冷冷清清。那么,“三类车”今后的命运该当如何呢?
据几部门联合调查,10月8日前,大理市的26家电动车销售商共售出电动车12000余辆。发出限期停止销售通知书后,还有库存电动车1000余辆。执法组发现,26家经销商所销售的电动车中,95%以上都属于超标车。
新的试点方案启动后,只要经销商和消费者按照合法经营、消费,支持相关部门管理的原则,按照车辆分类办理相关证照,这部分车仍然可以继续销售和消费。
据大理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赵廉介绍,10月份启动“10月8日以后不允许销售超标电动车”的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在执行过程中难度较大。11月20日列为全省试点后,大理之前执行的“不准销售电动车”的政策被紧急叫停。目前,大理州辖区内所有电动车经销商,不但在整治期内可以销售电动车,将来也仍然可以长期销售下去。
记者从大理市交警一大队了解到,纳入机动车管理的“三类车”,根据国家颁布的技术标准,分为“蓝牌”和“黄牌”两种牌照。其中“蓝牌”的电动车,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需交纳各种费用200多元。“黄牌”的电动车,需交纳各种费用3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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