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起,合肥市依法对电动自行车及燃油助力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
据了解,登记对象为合肥市区居民,该市暂住的外市、外省居民,以及该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所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及燃油助力车。登记上牌收取费用标准分别为:电动车12元,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每车32元。列入城市低保的人员,凭《城乡低保卡(证)》,免收上牌登记的工本费用。
合肥市现有150万辆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将于1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办理登记上牌;合肥交警将在明年3月1日开始执行《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逾期不办理牌照或违反规定的,将受到警告或30元至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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