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辉达、张鸣放出席会议。
座谈会围绕条例草案中的热点问题展开:对车辆进行总量控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何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如何解决停车难问题;关于车辆非法营运的处罚问题……讨论从上午9时持续到近12时。 草案第八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车辆保有量情况对电动自行车登记实行总量控制,这条也成为争议的核心部分。
据统计,全市的电动自行车已快冲破63万辆大关,而且还在以每年十万余辆的速度高速增长。按行业标准,属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限速为“20码”,但实际上可以开“40码”,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西湖区交警大队负责人举了个例子:前晚,一名40岁男子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一名20岁女子相撞,目前男子生命垂危,但由于电动自行车没有保险,目前连抢救费用都无人承担;而交警没有专门工具检测电动自行车是否超速,只能依靠质监部门,而对一辆电动自行车作一次技术鉴定要花费近五千元,行政成本根本无法维持。
此外,电动自行车经过改装后耗电量很高,废电池如何分解才能不污染环境?刹车噪音如何才能不扰民?管好了本地电动车,外地上牌怎么管?都成了昨天座谈会的焦点问题。
而作为电动车经销商显然又代表着另一种声音。一位马先生说:“电动自行车为什么这么火?是因为有市场需求,在目前客观条件下,电动自行车的确是相当便利的交通工具,政府要控制不太现实,是不是该开辟个电动车专用道,这样能方便管理。”
同样,停车难也是谈论的焦点。市民代表王益乐说,他所在小区2003年还只有137辆车,今年增加到871辆,有500多辆车无处停放,只能爬上绿化带,挡住垃圾房,居民的意见都很大,“是该把老小区停车场改造纳入规划的时候了,”同时,也有人建议,大型商场的地下车库按照法律规定就该是作为停车之用,而不是又一个卖场;公务用车就别停在小区,占用原本就稀缺的停车资源。
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于辉达说,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况,道路安全条例的制定很有必要。座谈会后,常委会将会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加以研究,并最终在常委会二审时进一步明确草案中的有关规定。要解决道路容纳量和车辆增加量之间的矛盾,要解决停车难、道路安全等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将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需要规划、建设、管理、教育齐抓共管,经济、行政、引导手段多管齐下。要保证规划先行,按照畅通、有序、合理的要求制定标准;要尽快推进轨道交通和地下停车设施的建设;要保证科学管理,在交警部门实行智能化管理的同时,不断加强教育,提高市民素质、形成遵守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