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组织召开的“上海市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工作会议”于2007年9月28日上午在上海新梅华东大酒店会议厅召开。上海市经委都市产业处、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与车管所、市工商局消保处等有关管理部门到场参加,上海和部分外地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近140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上海市行业协会副会长周敏生主持。首先,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余世光常务副会长在会上宣读了《防止电动自行车产品“轻摩化”倾向的管理规定》。该行业管理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市经委都市产业处、市质监局监督处、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市环保局污控处和市公安局车管所等政府管理部门关于《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产品注册登记目录评审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结合上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要求,在修改2003年5月发布的《防止电动自行车产品“轻摩化”倾向的自律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征求行业协会理事会理事意见后制订的,其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市电动自行车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约束会员单位生产经营行为。
接着,上海市行业协会王启龙会长在大会上作了《加强行业管理,确保电动自行车产业自身安全》的主题发言。王会长在发言中谈了消费者要求超现实和城市交通管理之间矛盾后,着重指出,目前电动自行车并不属于国计民生的支柱产业,如果消费效应大于社会效应的话,国家很可能刹车,这将给电动自行车行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关系到产业自身安全的大问题我们决不能等而视之、掉以轻心,听之任之。没有这种认识,就不会有严格执行《管理规定》的决心和行动。他要求加强对社会上电动自行车联合检查、巡访的力度,在召开上牌审定会时能考虑上牌企业执行《管理规定》的实际情况。最后,他希望所有企业都能生产和销售即符合国家规定,而又不违背消费者根本需求的优质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在大会企业代表发言中,上海绿亮〔集团〕有限公司方加亮董事长、开开车行叶坚总经理分别代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作了《加强自律 净化市场 积极维护上海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和《引导消费 规范经营 有序发展》的发言,他们在表示了坚决贯彻落实《防止电动自行车产品“轻摩化”倾向的管理规定》的决心后,都强烈呼吁我们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坚决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管理规定》要求的产品,呼吁政府管理部门加强对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没有上牌目录的“超标车”和套用外地牌照的违规车,在上海市场真正营造一个公平、公开的竟争环境。
最后,各管理部门领导在会上对如何规范好上海市电动自行车市场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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