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铜鼓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繁荣市场正在销售的8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检测,只有一个品牌各项技术性能参数全部符合本企业标准(注:该标准为非国家标准),7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在最高时速、整车重量两项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方面,均不同程度地被检定为不符合所执行国标的规定。
根据国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和整车重量(质量)应分别≤20km/h、≤40kg。而此次抽检结果显示,各经销商所售电动自行车,平均最高时速达27.7km/h,最高的为31km/h,是国标的1.5倍多;整车平均重量73kg,最重者为84kg,是国标的2.1倍。
电动自行车属国家非机动车管理范畴,超速、超重会给骑行者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建议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市场的监管力度,交通管理部门应适时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技术考试和上牌登记制度。
江西铜鼓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黄飞刘思高王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