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深圳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因“禁摩”行动造成摩托车提前报废的车主,每辆车可获至少1080元的补偿,具体的执行细则正在制定,有望年底出台。警方表示,希望通过此举实现年内特区内全面“禁摩”的目标。
新闻发言人、市交警局指挥处副处长罗岳辉表示,关于特区内对提前报废摩托车进行补偿的问题,现在市公安局已经下发方案,对有深圳牌照并可以在特区内行驶的摩托车进行补偿,有深圳牌照、但只能在特区外行驶的摩托车不能补偿。对使用期限不满10年的,按照摩托车购买时的实际价格(以该车在车管所存档的购车发票为准),减去摩托车使用期间折旧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不足1080元的,按照1080元给予补偿;对使用期限已满10年的按照可延期使用3年计,每提前1个月报废补偿30元。补偿金额为摩托车提前报废时间(以月为单位)乘以30元。
记者了解到,上述补偿的执行细则正在制定,争取年底出台。届时,符合补偿标准的车主要到车管所登记,警方核查后,将相关资料转送财政部门,后者再将补偿款项发放到车主银行账号上。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警方表示,今年8月1日起深圳市已再次开展禁摩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将持续至12月31日。此次“禁摩”,我市警方结合网格化巡逻防控坚持每天组织警力上路查扣非法摩托车、电动车,同时每月组织两次统一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一个月以来,深圳市警方已于8月15日和8月23日成功开展了两次集中整治行动。据统计,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近万人,共设置查车点371个。8月15日,全市共查扣摩托车3888辆,其中电动车1525辆;8月23日共查扣摩托车1982辆,其中电动车1400辆。
据了解,目前特区内只有南山区大路、牛成路尚未“禁摩”,其余路段除部分特种摩托外已全面禁止摩托车行驶。因此,此次行动的整治重点为特区外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摩托车、电动车、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使用摩托车、电动车从事非法营运,扰乱社会治安;以暴力方式阻碍执法等行为。警方还将联合工商部门对摩托车、电动车销售、修理行业进行清理整顿。
据新闻发言人透露,此次“禁摩”行动将加大对违法摩托车驾驶者、暴力抗法者的处罚力度,同时对一些非法营运者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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