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起,常州市公安交巡警部门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上快车道行驶638起,闯红灯362起,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载物1250起,教育劝导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2000余起。
经过前期对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进行教育劝导,从8月15日起,交巡警部门将正式对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进行处罚,交巡警部门将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采取路口管控和路段巡查的方式,重点查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对查纠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一律给予当场罚款处罚;其它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适用罚款处罚的,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罚。在查纠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时,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交巡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对阻碍对抗执法、拒不服从管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一律从严惩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对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交巡警部门将按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5条第二款标准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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