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8日下午,他到玉皇阁北街办事,由于该路段没有临街存车点,他就把电动车存在附近世纪园小区的存车棚内,半个小时后他来取车时,自行车棚的看管员向他收取0.5元的存车费。因为街头存车点仅收0.3元,他觉得多收的0.2元属于乱收费。
世纪园小区自行车看管员说,小区内的自行车棚,与露天临街的存车点不同,除了摊位费,水、电、暖等各项成本都含在0.5元内。另外,电动车、摩托车的存车率只占20%,大型摩托车体积大,一辆就占几辆自行车的位置,且还怕碰、怕刮,一旦出了问题赔不起。如果按照现行的标准收费就亏大了。
记者从银川市物价局了解到,《银川市车辆存放看管收费标准》规定自行车0.1元/每次、3元/月;电动车0.3元/次、5元/月;摩托车1元/次、12元/月。但记者随机走访时发现不少小区普遍“超标”收费。如:嘉园小区自行车3元/月、电动车6元/月、摩托车13元/月;丰泽园小区自行车3元/月、电动车8元/月、摩托车16元/月;世纪园小区自行车3元/月、电动车10元/月、摩托车13元/月。
目前,银川市车辆存放收费依据的《银川市车辆存放看管收费标准》是1997年制定的。十年来,随着银川市的发展,它早已不能适应目前的自行车管理现状。银川市物价局部门正进一步完善新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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