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由
停放电动自行车,
咋有三个收费标准?
家住南京市虹桥附近的市民李先生反映,8月4日晚6时30分,他骑电动自行车去湖南路办事,在湖南路狮子桥附近一个停车处准备停车时,被一位身着保安制服的工作人员引导至湖南路灯光隧道旁的停车处。
李先生来到那里,看到位于苏宁环球和灯光隧道之间的人行道上密密匝匝地停了各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助力车、摩托车。李先生刚停好电动自行车,一位四五十岁的妇女立即赶过来收费。李先生问其要收多少钱,该妇女说要1元钱。这些年来,李先生在其他停车处收费都是0.5元,为何此处比其他地方贵一倍呢?见李先生表示疑惑,该妇女解释道:“我们这里5点钟之后都收1元。”当时,李先生由于赶着办事,只好给了她1元钱。
事情办完后,李先生与朋友一道来取车,他的朋友告诉李先生,他清楚地记得报纸上曾经报道过,南京市停放电动自行车收费是0.2元。李先生疑惑了,于是,他在停车处附近寻找了一下,好不容易在隧道的一根柱子后面看到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收费价格牌,价格牌上标明:自行车每次0.2元、助力车和电动自行车每次0.5元。
李先生很疑惑:电动自行车到底是助力车还是自行车,就算是助力车那最多也就收0.5元,怎么会有1元一次的价格?
暗访
看车人提价收费,
真是“上面规定的”?
8月5日晚9时,记者特地借了一辆电动自行车,骑到李先生所指的湖南路灯光隧道旁的停车处。只见苏宁环球和时光隧道之间的人行道完全被停放的车辆堵塞,行人要想穿过时光隧道,只能和来往的车辆并行。
记者推着车一边观察,一边寻找车位。一位四五十岁的妇女见记者上前停放电动自行车,急忙赶了过来,向记者索要1元钱停车费。
记者问:“电动自行车不都是收0.2元吗?”这位看车妇女道:“哪个说收0.2元的?我们这里白天停放电动自行车都收0.5元,17时之后一律收1元。”
记者又问17时之后一律收1元有什么依据呢?这位看车人说“是上面规定的”。
记者指出南京市物价局颁布的《南京市停车服务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停放自行车收0.2元,就算将电动自行车按助力车收费,那也只收0.5元,这里凭什么将停车费用提高到1元?是谁给了该停车处擅自提价的权利?这个“规定收1元钱”的“上面”部门到底是哪个管理部门?
见记者与她较真,且熟知相关政策,该看车人立即改口道:“收1元钱是因为你们停的时间长。”
记者反问,她凭什么标准来判断别人可能会停多长时间?再说,作为停车处,其价格标牌上明确标明这里是“按次收费”,她又是凭什么改为“按时收费”的呢?面对这些质问,该看车人始终说不出理由,于是支支吾吾地从钱包中取出0.5元退给记者。
访问
仅仅多收几角钱,
咱就不必较真?
在记者和看车人的较真过程中,几个骑电动车的小伙子在记者的眼皮底下向这名看车人各缴了1元钱停车费。那么,他们为什么“甘心”缴纳1元的停车费呢?
记者赶上了刚刚停车的一位小伙子,这位小伙子表示,他也知道这里17点之后停车收1元的“规定”肯定是不合理的,但是,来湖南路都有其他事情要办,因此,不想与看车人为几角钱费时劳神地理论。
“算了,才几角钱嘛。”记者在后面的采访中,发现这种想法在停车人中很普遍。由于大多数车主觉得只是几角钱的事,根本没必要较真,所以该停车处提价收费的过程中,似乎并没有受到多少质疑。
另一位在此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先生告诉记者,他因为常来湖南路,因此附近几个停车处他差不多都停过电动自行车,“那几处倒还好,只有这家一直都收1元,有很长时间了。”
调查
积少成多,
这笔多收款进了谁的腰包?
8月6日晚7时,记者再次来到那家停车处。记者将场地上的所有车辆认真地数了一遍,因为不时有人存车、取车,不能得到确切的数字,因此以下数字均为粗略统计。7时该停车处大约停有270多辆车,其中约有一半是电动自行车,按每辆电动车收1元算,此时的停车费约为135元;如果按0.5元收费,此时的停车费约为78元;若按每辆车0.2元收费,此时的停车费仅为27元左右。仅在这个时刻,收费差距最大就达108元。
当晚8时,记者又来到该停车处,再次对停放的车辆进行清数,此时该处停放了300多辆车。
8月7日,记者第三次来到该停车处,在同样的时间段对停放的车辆进行清数,所得数字与前一天相差无几。
如果我们以此组数据为基础,以一小时增加30辆车,每晚看车时间为5小时进行计算。那么,每晚这处停车点多收的费用约在180-280元之间。一个月多收的费用约为5400-8400元,那一年就可能多收了6-10万元。
8月6日和7日并非周末,不是湖南路商圈人流最多的时候,因此,这个数字可能还属于保守数字。而且,我们算的仅仅是电动自行车多收的费用,其他自行车、助力车、摩托车不在此列。
真是不算不知道,这个小小停车处——仅仅是晚间收费、仅仅是“电动自行车”一项、仅仅是多收的部分——就达到这样的数字,着实令人吃惊。
在此后的采访中,记者将这个数字算给鼓楼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的陈主任听时,陈主任也未持异议。
那么,这笔钱究竟流向哪里,到底进了谁的腰包?
追问
窗口地区乱收费,
处理个人就算完?
记者又向湖南路管委会询问相关情况,管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这处停车场,他们并没有管理权限,并建议记者咨询其主管单位南京市交警五大队。
于是,几经辗转,记者和该停车处的主管单位鼓楼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取得联系,该办公室的张先生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和助力车一样,收费应为0.5元。
至于收费1元一事,张先生对记者说,他们并没有规定每天17点以后收费为1元,并称这都是看车人的个人行为。他们一经查实,将对其严肃处理。
看车人是该区停车办的指定人员,停车地点在其指定地点,看车人做的是其指定工作,且在擅自提价收费时声称是“上面规定”的,那么,这真的仅仅是个人行为吗?该停车处在湖南路这样的窗口地区公然地乱收费,作为管理部门有没有责任?对此事他们到底会如何处理呢?
当天下午5点,记者再次与鼓楼区停车办的张先生取得联系,张先生称,他们一接到记者举报,就立即展开调查,当天下午就将相关人员作了停职检查处理。
8月9日,鼓楼区停车办的陈主任打电话给记者说,他们已将当事人“开除了”,并认为此事就此告一段落,至于记者反复追问多收的那笔巨额费用将如何处置,陈主任始终没有表明态度。
疑惑
收费标准各说各,
市民究竟听谁的?
停放电动自行车,有的说收0.2元,有的说收0.5元,有的说收1元。那么,电动自行车停车究竟该收多少钱?记者就此问题先后两次致电南京市物价局。
8月5日,记者第一次咨询南京市物价局时,一位徐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一样收费,应该收费0.2元。记者特地询问,有没有过了17点收费就提为1元的规定?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无论在什么时间、地点,在南京市停放电动自行车每次只收0.2元。
但记者在采访鼓楼区停车办时,该办公室的张先生一再声称停放电动自行车收费应和助力车相同,并称停放电动车收费为0.5元是经过物价部分批准的,并建议记者就此问题咨询南京市停车管理办公室。
记者又以市民身份向南京市停车管理办公室进行咨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电动自行车应与助力车同样收费,为每人每次0.5元,并称这个价格是后来调整过的,是经物价局批准的。果真如此吗?
8月8日,记者再次致电市物价局,该局一位毛姓工作人员明确对记者说,电动自行车与自行车同样收费,每辆每次收费为0.2元。
听到这样的回复,向本报投诉的李先生非常不解地问:“都是政府管理部门,我到底该听谁的?”
停放电动自行车究竟该收多少钱,湖南路那个停车点多收的巨额费用究竟流向何处?